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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

发布日期:2017/09/14 09:50

各中小学幼儿园:

现将《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审阅,并以书面(签章)形式反馈至区教育局宣传德育股。近期区教育局将召开德育会(具体另行通知), 就此项工作进行讨论。

洛江区教育局

2017年9月13日

 


 

洛江区教育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江区财政局关于印发《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意见》的通知

 

  〔2017〕  号

 
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,职业学校:

《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意见》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组织实施。

各公办中小学、幼儿园、职业学校要尽快制定班主任等级考评实施细则,并于10月30日前报区教育局德育股备案。

联系人:杜更生  ,电话:22633676 

 

  

洛江区教育局 洛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江区财政局

2017年  月   日

 

    

 

 

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实施意见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为进一步激发广大班主任工作积极性,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提升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,根据《教师法》、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决定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工作。

一、考评范围和对象

公办中小学(职业学校)、幼儿园在编在岗班主任(年段长等级考评奖励参照班主任执行)。班主任、年段长配备基本标准:

1.每个建制班级设班主任一名。

2.中学(中职校)12个班(含)以下的年段可设段长一名;13个—18个班的可设段长两名;19个班以上的可设段长三名。

3.小学、幼儿园10个班(含)以下的年段可设段长一名,11个—15个班的可设段长两名;16个班以上的可设段长三名。

二、考评等级及奖励金发放标准

(一)班主任考评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级,发放标准为:

考评为优秀的班主任,按     元/学年/人发放;

考评为良好的班主任,按     元/学年/人发放;

考评为合格的班主任,按     元/学年/人发放;

考评不合格的班主任,不享受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。

(二)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为一次性专项奖励,不纳入学校绩效工资管理,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予以专项安排。

(三)专项奖励金于每年教师节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,从2017—2018学年开始执行。首次发放时间为2018年9月。

三、考评内容、标准和办法

(一)考评内容

主要依据教育部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全面考核受考核对象学年内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情况。

1.全面了解班级内每一个学生,深入分析掌握学生思品、学习、心理、情感、生活等状况。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,尊重学生人格。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抓好“三爱”教育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。

2.抓好班级日常管理,引领学生认真执行《中小学生守则》,维护班级良好秩序,培养良好班纪班风。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、实践能力,营造民主和谐、团结互助、公正法治、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。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,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。

3.组织、指导开展好班会、团(队)会、体艺美育、研学旅行、春(秋)游等形式多样的班级活动,并做好安全防护工作,对学生健康成长尽心尽责。

4.经常与科任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沟通,主动与学生家长和学生所在社区、村(组)联系,积极形成家、校、社会教育合力。完成规定的家访任务。

(二)考评标准要素

1.优秀。师德修养好,模范履行班主任职责,班级管理水平高。年度班主任工作成绩突出,班级班风好、学风正,学生、家长满意率均达90%及以上。

2.良好。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,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,班级管理水平较高。年度班主任工作完成较好,班级班风学风良好,学生、家长满意率均达80%及以上。

3.合格。能遵守师德规范,履行班主任职责,有一定的班级管理水平。能完成班主任年度工作,班级无突出违规违纪情形,学生、家长满意率均达70%及以上。

4.不合格。学年内有以下一项情况的认定为不合格:

(1)违反教育部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》第四条之一的;

(2)学生出现严重违法犯罪问题的;

(3)因工作不力,学生在校内或学校组织的活动中发生伤亡责任事故,班主任负有责任的;

(4)班级乱、学风差,家长意见大,学生、家长满意率低于60%的;

(5)经考核,未能履行班主任基本职责,多项工作任务没有完成,造成不良影响的;

(6)教师学年度考核等级在“合格”以下的。

(三)考评办法

1.学校应根据本办法精神,制定班主任等级考评细则,从班风班纪、班级学业水平、班主任满意度测评情况等多个方面实行量化考评。学校班主任等级考评细则必须广泛征求意见,学校行政会议研究,经教代会通过,并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。

2.实行班主任准入制。各校要认真贯彻落实《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》,制定班主任选配管理制度,采取个人志愿申报和学校考察确定的办法,遴选思政素质好、业务水平高、奉献精神强的任课教师担任班主任。担任一个班级的班主任时间一般应连续1学年以上。校级领导原则上不担任班主任,学校中层干部出任班主任的比例掌握在班主任总数的3%(含)以内。

3.班主任等级考评按学年、由学校组织进行,每年7月中旬完成。考评等级实行比例控制,原则上,优秀等级数不超过学校班主任(年段长)总数的30%;良好等级数不超过学校班主任(年段长)总数的50%,合格、不合格等级数控制在学校班主任(年段长)总数的20%。

4.考评结果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并在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于每年8月1日前报区教育、人社、财政部门审核,作为核发班主任本学年工作奖励金的依据。

5.原则上,任班主任不满一学期或一学年的,可按实际获评等级享受任职月数的等级考评奖励金(考评不合格除外)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执行。实施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,是区委、区政府关心一线教师、扶持基础教育的重要举措。各校要提高认识,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实施,确保班主任待遇得到落实。要认真制定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细则,力求切合实际、科学合理、着眼长远,充分发挥政策制度的正向激励作用。

(二)严肃纪律,保证公平。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人事和财务等制度,保证奖励资金足额及时发放,原有的学校绩效工资中班主任岗位津贴部分须予保留。要坚持正确导向,不搞“轮流坐庄”,不得统筹和均分,严禁虚报、冒领。

(三)完善机制,加强监督。各校应不断完善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机制,遇到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;区有关部门相加强对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工作的监督管理,定期组织专项督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洛江区班主任等级考评奖励金发放审核表

序号

姓名

所带班级

考评等级

奖励金额

备注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学校意见栏

以上结果经学校行政会议通过并于  年  月 日——  年  月 日在校内公示,无异议。

经办人(签字):        校长(签字):     学校(盖章)

年  月 日

区教育局意见

区人社局意见

区财政局意见